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维护国家安全,我们个人能做什么?
日期:2017-08-08 17:37:21 打印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什么是国家安全?
    20多年前,我国曾制定过一部国家安全法,但没有明确国家安全的含义。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并对国家安全进行了首次界定。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体系涵盖11种安全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并首次系统提出“11种安全”。
    “11种安全”,即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像窃取、泄露国家秘密;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境外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等等,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不触碰法律红线!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二)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
    生活中我们可以这么做!
    (一)机关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
    不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
    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不把一些涉密信息随意发到互联网上;
    (二)在微信朋友圈晒照片,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摄;
    表达爱国行为,脑子要多一根弦,不能被不怀好意的人挑唆,在社交平台发布不该发的言论和照片。
    ………………
    凡此种种,对于有风险的事情,我们要高度警惕。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下面的电话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内容来源:新华网、央视新闻、法制日报 记者胡连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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